專案推動大事紀要|長宏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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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推動大事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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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法案演講 2017 ITPM 南部 專案管理論壇
源起
8 年前,歷經 2000 位人士連署專案管理法案,鼓勵政府重大建設及專案皆需應用專案管理,但卻因專案管理無主管機關,無法提案立法,最後無疾而終。但今時不同往日,因有美國於 2016 年的成功通過計畫管理改進責任法的經驗及去台灣政府已通過 CNS21500 專案管理指引國家標準,現在就是推動台灣計畫管理法的最佳時機。

目前台灣的體制是:國家預算有預算法、審計有審計法,但是政府在計畫只有一個「管理要點」(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實施要點),但政策是要走在計畫的前面,有了計畫以後才有預算,因此,這就是計畫法訴求的誕生:
  1. 計畫法需要釐清每一重大計畫是否與國家長期策略目標相連結及其正當性,以求把國家的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
  2. 讓重大計畫資訊能夠公開、透明;
  3. 讓民眾能夠有更多的參與;
  4. 建立透明、有效、長期的管理指標,落實課責制度,例如:建立四年的 KPI,每兩年滾動修正的概念,也就是兩年檢討往後的四年計畫,然後往後兩年的中程指標,這才是國家很重要的進步概念。

執行
這次專案由 Roger 老師發起,並在台灣三大專案管理團體的理事長:PMI-TW 陳威良理事長、中華專案管理學會許秀影理事長、台灣國際專案管理師協會袁明義理事長,及一群優秀的 PMP 志工協助下,共同完成。因有時效性的關係,本專案使用敏捷手法來執行,從 2016 年 12 月 28 日開始到 2017 年 1 月 21 日結束,期間共產出:
  1. 給國發會的建言書
  2. 美國法案背景研究
  3. 美國法案英中翻譯
  4. 法案解說影片 Youtube 版
註1:更多詳情,請參閱『計畫管理法白皮書』:https://goo.gl/rlHM3P
註2: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平臺:https://join.gov.tw/idea/detail/97f90728-cf72-443c-8b6c-36d216c953df
註3:國發會回應摘要:https://goo.gl/JEq1LX
註4:20170329 公民提案制訂「計畫管理法」之具體訴求確認會議錄影檔案:https://youtu.be/maPxa7j0ewk

效益
目前計畫法案已達到 5000 人附議,並在政務委員的協助下進入國發會的評估,期盼能為台灣、民眾及政府帶來更多效益,以下是起草計畫管理法案的主軸:
  1. 為重大專案把關:避免無用的專案被啟動
    充分評估,有些專案做比不做更慘,如:不再蓋大型蚊子館
  2. 減少浪費國家預算
    如:機場捷運蓋了 21 年才通車、核四停復工花了 4500 億以上,蓋好也不敢用
  3. 善用專業人士:專業的事情,讓專業的人來
    國內有 2 萬位合格的專案管理師,橫跨各行各業
  4. 提昇大型專案效率:大型專案管理沒有效率
    如:桃園機場經常淹水影響國家門面、金門大橋造價 75 億並延至 2020 年才能通車
  5. 媲美大型企業成立專案辦公室的管理方式
    如:台積電、中華電信、鴻海……等,都有現代化專案辦公室制度